申請入庫的供應商自愿承諾以下事項:
一、承諾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第二十二條之規定,具備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條件。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;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;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;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;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,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;具備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。
二、承諾所提供的供應商入庫材料及信息等均真實、合法、完整、有效。
三、承諾自覺遵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等法律法規,依法行使權利、履行義務,如出現違法違規情形,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。
本供應商已完整閱讀以上全部內容,并同意作出上述承諾。